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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嘉丽泽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嵩明县嘉丽泽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嵩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嵩明县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社会投资
1.招标条件:
  嵩明县嘉丽泽片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社会投资人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嵩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嵩明县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社会投资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嵩明县嘉丽泽片区,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嵩四线,西至嵩杨路,南至G56新嵩昆高速,北至038乡道,面积约5.447万亩,首期计划开发1万亩(约为19亿元),具体范围和投资额以最终确定的规划红线范围实测面积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投融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具备房地产开发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 社会信誉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出资能力,投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法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帐单)必须针对投标人法人单位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作无效证明处理。
  3.3 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4 外地投资人需提供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若已在昆明市注册了法人企业的外地企业,则提供已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
  3.5本项目执行昆监联发【2014】3号文及昆检联发【2014】9号文规定。要求投标人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标人应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02 08:00 至 2018-03-0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3-23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嵩明县环保局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1398764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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