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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南苑6栋、中苑5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惠州学院南苑6栋、中苑5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017-441302-82-03-805503),经发改部门批准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学院南苑6栋、中苑5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内 (四)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包括2栋学生公寓楼6层(24米以下),南苑6栋、中苑5栋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其中南苑6栋为8000平方米,中苑5栋为7000平方米),总投资4750万元(其中南苑6栋为2500万元、中苑5栋为22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060万元(勘察费40.25万元,设计费135.65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为69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及规模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1、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边坡支护设计、地形图测绘(含地表附着物测量、计量)、土石方平衡、土质分类及方量计算、土壤氡气检测、现场噪声检测、管线勘测等;(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设计(即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即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灯光、园林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即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安防监控、高低压配电、发电机房、施工临时用电、太阳能热水系统、消防、通风、综合管线、防雷、绿色建筑(二星级)、海绵城市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为准)。 2、工作内容:(1)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边坡支护设计、地形图测绘(含地表附着物测量、计量)、土石方平衡、土质分类及方量计算、土壤氡气检测、现场噪声检测、管线勘测等;(2)总平面规划设计、场地竖向设计、建筑技术文件、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化细化和完善、综合管线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专项深化设计(即建筑智能化、监控安防技防、高低压配电、发电机房、施工临时用电、太阳能热水系统、消防、通风、综合管线、防雷)、绿色建筑(二星级)、建筑节能、海绵城市、重点部位效果图设计、编制竣工图;(3)配合相关报建报批、施工和设备招标、现场指导服务、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3、配合相关报建报批、施工和设备招标、现场指导服务、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六)质量要求: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明确项目勘察等级分级、地基复杂程度、场地复杂程度,最终满足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七)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 2、设计工期:40个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惠州学院自筹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采用招勘察设计团队方式提供工程勘察设计总包服务)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人; (四)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五)派驻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1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必须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负责人,且开具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四)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五)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六)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报惠州市行业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杨东辉 联系电话:0752-2696617 联系地址:惠州市南新路16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31679879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02-204房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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