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县城建成区未硬化道路和巷道排水整治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由大发改(2017)3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大通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南起解放路中石油加油站,北至扁大桥,东起向阳路,西至安门路。
2.3建筑规模:
一标段:包括3号、9号、10号、12号、14号、15号、18号道路,12、14号管网,9、15号边沟。
二标段:包括1号、2号、4号、5号、6号、7号、8号、11号、13号、16号、17号道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外省企业进青备案手续复印件,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使用CA锁在西宁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以上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92号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971-2814070
报名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湟水花园)对面金座维尼谷)。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393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