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指挥中心改造及分控室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改造及分控室建设项目
三、项目地址: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采购内容:液晶拼接屏4台,拼控板卡16台,机柜支架系统9套,LED显示屏1项,线缆4套,解码器1台等(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五、计划投资:24万元
六、工期要求:中标后7天内完工
七、服务期限:一年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所载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3、竞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相关业绩不少于1项(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5、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10:00-19:30)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嘉顺小区(南区)25号楼1单元201室 )报名。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人于2018年3月17日完成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所发生的意外事件责任。
十、报名及领取文件须知: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类似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携带原件确认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6日内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嘉顺小区(南区)25号楼1单元201室 )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11: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十四、招标人:乌鲁木齐第三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闫嘉 联系方式:13639918678
地址: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石河子西路嘉顺小区(南区)25号楼1单元201室
联系人:寇旭辉 联系方式:0994-256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