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2016年、2017年红星灌区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ZQGC-020SG
一、 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2016年、2017年红星灌区维修养护工程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左发改字(2018)59号及左发改字(2018)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赤峰市2016年中央财政水利建设资金及赤峰市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林左旗2016年、2017年红星灌区维修养护工程
2.2、建设地点:巴林左旗红星灌区
2.3、招标规模:(1)2016年维修养护工程包含:对红星灌区右干渠敖包后段443m支渠渠道进行衬砌,渠道断面为矩形断面。
(2)2017年维修养护工程包含:①海曼除险加固铅丝石笼2096m³;②管理房维修房顶200㎡、外墙翻新54㎡、更换铝塑门窗、更换取暖设备、室内棚顶更新、食堂翻建、停车场翻建;③右干渠衬砌146m
2.4、计划投资额:约97.14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全部工程施工
2.6、质量等级: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该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 ,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的条件
报名时由项目建造师本人携带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建造师本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施工企业必须在自治区水利厅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备案(附网站公示通知截图,投标人以企业身份登录查询截图无效)、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2)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两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获取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3、获取地点:投标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4室提交第4.1项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4、受理单位及受理人
受理单位:巴林左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管理处
受理人:谷队长 受理电话:158473906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林左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管理处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 系 人:谷队长
联系电话:15847390652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巴林左旗审计局办公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3室
联系人:文铁军
联系电话:0476-7866604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卢晓东
联系电话:0476-88787230
邮箱:cfzydl@163.com
巴林左旗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建设项目管理处
2018年3月21日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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