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

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8JFR041C11506BD/ZBDL-201837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项目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指对招标人已审核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再次审核的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计价方法、计价过程进行全面和详细审查、复核,并出具相应报告。

2.4招标范围:对经招标人审核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再次审核的工作,包括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海盐调试基地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基坑工程、室外工程及其他施工工程,基本费取费基数暂13000万元计算,合同固定价部分金额暂按400万元计算(不参与取费),效益费取费基数暂按基本费取费基数的5%计算,钢筋精算费暂按4000吨计算。具体委托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工作任务(委托咨询工作令/委托单)为准。

2.5项目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秦山街道核电科技馆西侧,核电大道南侧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委托项目完成,具体以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完成时间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盐调试基地建设竣工结算第三方审核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3221200 2018327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417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经理需要具有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10年,负责过同类项目5个以上,执业资格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保证各专业均有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持证人员派驻项目。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编: 100840

人: 申海莲

话: 010- 8802 3404

电子邮件: shenhl@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 3 22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