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喀尔河流域阿瓦提干渠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已经喀地水保字[2017]52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均为申请国家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喀什喀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总治理面积:2.09k㎡, 治理措施及工程量如下: 1)水土保持宣传碑2座;2)水土保持林工程,总面积31.85h㎡;3)封育治理工程,封禁面积177.15 h㎡,围栏总长6.1km。
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监理标段:对施工标段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2.2工期:2018年5月01日至2018年07月29日,总工期90天。
2.3评标办法:施工采用随机抽取法,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04月0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喀什喀尔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
联系人:吾尔开希 电 话:13899196374
代理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媛
电 话:18160331577
监督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