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犁将军府围墙及屋面修缮工程已经文物保函[2014]26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城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及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将军府围墙及屋面修缮工程。
2.2 建设地址:霍城县。
2.3 建设内容:围墙加固、屋顶揭顶修缮、屋面木构件(椽子、望板等)重做油饰。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
2.5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施工标段: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保护)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总监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5日上午10:00 时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近三年内有至少三项以上土遗址加固维修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监理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总监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总监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近三年内有至少三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以上证件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请申请人于2018年4月12日上午10:00时至2018年4月17日上午10: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份,监理标段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霍城县文物局 联系人:夏永成 电 话:1332569277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金碧华府B2座3003室 联系人:白工 电 话:18699926390 |
2018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