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城关镇城中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成都衡泰公招(工程)2018-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68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美丽城镇专项资金及县自筹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通县城关镇;
2.2 招标范围:对大通县城关镇城中路进行,长度约849米,拆除原有水泥硬化路约6800平方米、原有人行道约2695平方米、水渠1570米,新建人行道、照明、排水渠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7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生效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
(4)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情形的,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使用CA锁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购买及报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中附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2日至2018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海湖路海湖桥北西侧金座维尼谷小区楼下,湟水花园小区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2日上午09点30分。
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且未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城关镇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71-2831024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810000
联系人:星先生
电话/传真:0971-8121137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410015
收款单位: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