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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

   日期:2018-04-13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495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
项目名称 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49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已由增发改投【2017】49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钢筋砼结构排水箱涵长254.4m,净孔尺寸为1.6m×1.6m(B×H),底板每隔50m设置一个检修井,箱涵出口设置木质阀门控制,并采用抛石护底。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派潭镇上九陂村石新社排水箱涵建设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贰万玖仟捌佰柒拾贰元肆角玖分(¥:2229872.4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注:应选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3家的标段将重新组织招标。

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2开标室(或报名窗口)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由招标代理负责。

4.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2)本项目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总则“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密封)。

(3)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8.2、8.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必须要满足56天,均为原件,单独提交,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4.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缴纳证明材料不需附进投标文件,开标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为准)。

4.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在规定的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期间结束后,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04160900分,截止时间:2018041611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02开标室(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 开标时间:2018041611--12时(开标完成为止)公开开标。(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日1100分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报到签到手续后全程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5.4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9. 投诉与异议受理

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020-8263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21303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20号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龙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政路 地 址: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

区科学大道119号502

邮 编:511300邮 编:511300

联 系 人:邱工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82821303 电 话:1382845544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73994423@qq.com

2018年03月22日

发布人 林工
发布日期 2018-03-22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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