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大厦局部防水修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托,文联机关服务中心对文联大厦局部防水修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文联大厦局部防水修补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友好南路716号。
2.3 项目规模:
本工程在文联大厦的二、三、四、十六层,改造面积约为353平方米。
2.4 工程投资概算额:人民币104128.78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7月25日。
2.7 本工程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在自治区采购网上挂牌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企业。
3.2 信誉要求
3.4.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1月1日至今);
3.4.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1月1日至今)
3.3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4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2018年7月4日19时(北京时间)前,与招标人联系人联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投标人根据实地踏勘数据进行工程量报价。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投标文件主要内容
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料等(各种资质证书、证件等)、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文联大厦后楼(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120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
联系人:雷霆
联系电话:13999965302 0991-4597615
电子邮箱:2583125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