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路6号工地驻地项目—电锅炉及饮用开水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由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独发改发{2018}4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路6号工地驻地项目—电锅炉及饮用开水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所在地:独山子区株洲路6号工地
项目内容:电采暖锅炉一台及饮用开水锅炉一台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设备清单、技术要求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供 货 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供货到现场,10日内安装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
保 质 期: 2年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区财政资金;10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报名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2、所投产品及服务须在其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级(锅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若无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处罚的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报名要求:
按投标人资格要求(1)至(6)条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http://www.court.gov.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注:如未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每日10:00时至13:30时,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 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三日后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保证金:报名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整;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行 号:102 885 080 0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独山子区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明佳、姬文杰 联系电话:18097804898 1590992290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6号303室
报名联系人:纪娜、邓娇云 联系电话:0992-3691723、13364956009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