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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18-06-28     浏览: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已由恰发改字[2018]34号文批准修建,资金

一、招标条件

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已由恰发改字[2018]34号文批准修建,资金来源为以工代振资金。招标人为乌恰县吉根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QSGZB-2018125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乌恰县吉根乡萨哈勒村。项目沿河道土方平整2万方,及防护工程0.5公里(1号点、2号点桥梁引道按四级道路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20km/h,路基、路面宽度6.0m,砂砾路面,路拱横坡采用1.5%。桥梁防护设计按原有桥梁设计结构为主,分为桥梁锥坡、裙墙、导流坝设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项目投标单位必须是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新疆疆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以下关系之一的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③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被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四、投标报名

1、请于 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00至13:30,16:30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贰套)及单位介绍信到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2、投标单位携带证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委托人需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在职人员);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投标单位已录入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证明材料;⑦委托人所在单位参加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有效期为一个月);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为两个月)。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所在单位参加社保证明资料原件(社保单位公章)和所在单位职务证明资料原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恰县吉根乡

联 系 人:赵宏

电 话: 18099080965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阿图什市阿孜汗路(乌恰县驻州干休所)1栋1单元601室

联 系 人:沈志强

电 话:0908-4229777、1779791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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