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自来水处理厂项目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独发改发【2018】16号,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6345.77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包括综合楼、V型滤池及设备间、超滤膜池及设备间、废水调节池、清水池、锅炉房及配电室、传达室、大门围墙等。
2、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3、建设地址:南环路以南,二水源以北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投资额:530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的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疆外投标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且备案册中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业绩证明文件。
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人。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9、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三、投标报名
1、请投标人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10:30时至13:30时,16:00时至19:7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独山子区大庆东路城投大厦17楼)报名。
2、报名需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疆外企业有效的进疆备案册、克拉玛依市以外的企业需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单位、法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截止次日可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为500元按《关于建议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统一收费的倡议》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报名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网银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报名单位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注: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独山子区网及新疆信息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天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张丽 电 话: 13369604643
新疆光大恒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