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YT2018042)
1.招标条件:
于田县2018年乡镇通村油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新交农路〔2018〕6号文,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整合交通厅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于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标为三个合同段;监理标一个合同段,为施工29-31合同段施工及保修期进行的全过程监理。
2.2项目计划工期为:2018年7月31日开工,2018年8月29日交工,总工期30天。
| 合同段 |
建设内容 |
性质 |
工程内容 |
道路级别 |
工程所在地 |
| 第二十九合同段 |
新建道路9.5km |
新建道路 |
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等 |
四级 |
于田县斯也克乡 |
| 第三十合同段 |
新建道路7.0km |
新建道路 |
四级 |
于田县阿热勒乡 |
|
| 第三十一合同段 |
新建道路7.8km |
新建道路 |
四级 |
于田县加依乡 |
2.3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清单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合同段:监理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报名单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监理报名单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并密封)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相关证件必须齐全,报名后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景苑公务员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个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500.00元,每个合同段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于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于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于田县综合办公楼 地 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景苑公务员小区
邮 编:848400 邮 编:848000
联系人:卫成儒 联系人:徐艳梅
电 话:16609911686 电 话:18097579948
传 真:0903-6811122 传 真:0903-2529220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