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监理
二、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
三、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3、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4、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少于二项;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少于一项;
五、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监理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53.8万元
保证金(元):10000元
文件费(元):500元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
1.参加投标的单位自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座23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本工程拟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投标人出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进疆登记册》;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少于二项;项目总监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少于一项;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91-220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