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辽阳)援疆项目-玛热勒苏镇阿克苏村村级阵地及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HFCX(EM)2018-0629-6
1、额敏县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辽阳)援疆项目-玛热勒苏镇阿克苏村村级阵地及附属设施工程经额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额发改(2018)92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额敏县2018年基层组织建设(辽阳)援疆项目-玛热勒苏镇阿克苏村村级阵地及附属设施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玛热勒苏镇阿克苏村
建筑规模:新建村级阵地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427.18平米,砖混结构,地上二层。
工程总投资额:暂定99万元 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 工期(日历天):92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上班时间每天10:00—19:30时)
9、报名地点:额敏县乾元酒店对面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新疆信息网、额敏县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额敏县玛热勒苏镇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伟洋 联系电话:0901-3325106 18690113399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