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012线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收费站办公生活设施采购,招标人为喀什公路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道3012线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中列支。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第1合同包为办公设施、炊事用具、家具、家电设备、电脑器材、交通设施、安防设备等;第2合同包为广告版面制作与安装、体育设备、五金产品、生活与后勤用具、针纺织品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国道3012线喀什至疏勒高速公路项目沿线收费站;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相关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认证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针对第1合同包)》。
3.3所提供的主要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并能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3.4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14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玄武湖路999号万达广场16栋2118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博尔塔拉大酒店三楼小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长江路21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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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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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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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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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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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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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8-25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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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3758625、1356594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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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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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裴建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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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督: 0998-693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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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公路管理局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