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监管中心
(二)项目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
(三)项目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
(四)项目类型:施工
(五)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施工分为5个标段。分别为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一标段(克东街北巷至阳光绿岛),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二标段(西外环河滩路出口处—西山立交以北),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三标段(西山立交以北—雅山隧道以北、蜘蛛山隧道至维泰路),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四标段(雅山隧道以北—团结路出口),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五标段(六道湾高架节点、东外环东后街出口至人民路出口)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001
(二)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一标段(克东街北巷至阳光绿岛)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522.66
(六)保证金(元):10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一标段(克东街北巷至阳光绿岛)进行桥体亮化修缮,该标段施工范围为克南高架克东街北巷至阳光绿岛对面(含克南五层高架)。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
第2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002
(二)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二标段(西外环河滩路出口处—西山立交以北)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425.17
(六)保证金(元):8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二标段(西外环河滩路出口处—西山立交以北)进行桥体亮化修缮,该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外环克南高架出口至西山立交桥,东至武警二支队,西至儿童村。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
第3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003
(二)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三标段(西山立交以北—雅山隧道以北、蜘蛛山隧道至维泰路)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478
(六)保证金(元):9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三标段(西山立交以北—雅山隧道以北、蜘蛛山隧道至维泰路)进行桥体亮化修缮,该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山立交北侧至雅山隧道北侧入口处,蜘蛛山隧道西侧出口至维泰路。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
第4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004
(二)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四标段(雅山隧道以北—团结路出口)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461.52
(六)保证金(元):9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四标段(雅山隧道以北—团结路出口)进行桥体亮化修缮,该标段施工范围为雅山隧道北侧入口处至团结路出口。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
第5标段:
(一)标段编号:A6501010101001406001005
(二)标段名称:2018年城市景观照明提升——“田字路”桥体亮化修缮五标段(六道湾高架节点、东外环东后街出口至人民路出口)
(三)标段分类代码:A0802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五)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443.85
(六)保证金(元):80000
(七)标段工程规模:0 其他
(八)标段内容描述:对五标段(六道湾高架节点、东外环东后街出口至人民路出口)进行桥体亮化修缮,该标段施工范围为六道湾高架范围是西至阳光绿岛,东至七道湾南路,北至天源小区,南至红山路出口;东外环东后街出口至人民路出口(含螺旋形引桥)。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5、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备注: 。
三、招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一)标书投递截止时间:2018-07-16 10:30(北京时间)。
(二)标书投递地址: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室
四、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云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99534886
联系传真:4593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