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500kV深圳站噪声抑制措施可行性研究及论证评审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500kV深圳站噪声抑制措施可行性研究及论证评审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说明: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开展500kV深圳站噪声抑制措施可行性研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2、召开评审会,对500kV深圳站噪声抑制措施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专题论证评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关于加快解决500千伏深圳变电站低频噪声扰民问题的函》深龙府函〔2018〕376 号(见附件1)、《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相关事宜的函》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8〕246 号(见附件2)、《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再次加快解决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相关事宜的函》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8〕250号(见附件3)、市人居委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审核(第二、三批)会议(见附件4)、龙岗区张勇书记在深圳站开展接访活动并现场督导中央环保督察有关信访案件(见附件5)、《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500千伏深圳变电站低频噪音扰民问题整改工作的函》(深龙环水函〔2018〕791号)(见附件6)以及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商请编制《500千伏深圳变电站低频噪声扰民整改方案》的函(见附件7)相关工作要求,为尽快研究解决深圳站主变低频噪声扰民问题,要求我司尽快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500kV深圳站低频噪声降噪进行研究,编制变电站低频噪声方案,落实切实可行的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深圳站噪声工作,我所计划开展500kV深圳站噪声抑制措施可行性研究及论证评审工作。
由于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时间紧,且该案件如持续时间长将可能影响我公司社会形象,我所计划按照单一来源开展该工作,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修订)》5.9.1.3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抢修、同级或上级认定为紧急情况的)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5.9.2.1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审核前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部门可将公示结果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案依据一并提交审议”。因此,计划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确定第三方单位开展该项工作。
五、拟采购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幸幸
联系电话:18981902473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
六、委托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七、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
八、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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