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引大济湟西干渠19#支渠1标段工程PE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001-18005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PE管、PE管弯头计划使用青海省引大济湟西干渠19#支渠1标段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9#支渠0+000~21+203段,其中明渠长18202.0m;渡槽5座,长460.58m;倒虹吸4座,长2330.89m;陡坡209.8m;车便桥30座;分水闸62座;退水1座。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青海省引大济湟西干渠19#支渠工程PE管、PE管弯头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PE管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PE管 | Φ1000(1.0MPa) | m | 600 | 壁厚59.37mm |
2 | PE管 | Φ160(0.6MPa) | m | 620 | 壁厚6.2mm |
3 | PE管弯头 | Φ1000 | 个 | 13 | 指标同Φ1000PE管 |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要求数量自通知起5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具体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5、交货地点:青海省大通县景阳镇引大济湟西干渠19#支渠1标段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符合及行业技术标准且现场安装要求,招标人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产品。
7、付款: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每批产品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合格,卖方提供含增值税的正式发票到财务挂账(一票制:材料费和运输费均开具16%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次月买方根据业主工程款支付情况按月支付一定比例80%的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同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53号水电四局第一分局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张景云
电 话: 0971-8017719
电子邮箱: 1825219256@qq.com
开户名称: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引大济湟西干渠19支渠
1标段工程项目部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西关大街支行
账 号: 0203 2010 0021 874 1
九、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71-8018119
2018 年 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