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塔斯托别乡阔那塔木村二期民生坊建设项目,已由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18]38号文核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招标条件
巩留县塔斯托别乡阔那塔木村二期民生坊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张家港援疆资金,招标人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巩留县塔斯托别乡阔那塔木村二期民生坊建设项目:民生坊建设3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塔斯托别乡阔那塔木村村委会西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 8月 15 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完工。
2.5质量要求:达到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为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伊宁市福安国际写字楼13楼1304号。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提供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近半年(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企业近三年(2015年5月1日及以后,日期以竣工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证明等资料)、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在伊宁市福安国际写字楼13楼1304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800元/本,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及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留县塔斯托别乡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099800515
招标代理: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陈女士
电 话:13779122290 18699966124
巩留县塔斯托别乡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