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厂区大门新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厂区大门新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招标人根据项合同签订情况对中标单位下达相关的进度要求并提出目标控制节点,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提出的进度要求后编制相应的进度计划并报送招标人审批。
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对厂区大门停车场进行改造优化,现有停车场后续作为大型货车办证期间的停车场,另在进厂道路下海路一侧新建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和小汽车停车场;对厂区大门照明设施及相关设施一并进行改造。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厂区大门新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技术规格书》及补充说明。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5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或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核电厂区大门新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到付)。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6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801办公室 。
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6.3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地 址: /
邮 编:350318 邮 编: /
联 系 人:张云南 联 系 人: /
电 话:0591-86538097 电 话: /
传 真:0591-86538087 传 真: /
电子邮件:zhangyn01@cnnp.com.cn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35001618107059669988 账 号: /
2018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