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福建联通企业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项目编号:RZZB-FJLT-2018036),采购人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联通企业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不含税净价)人民币,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福建联通企业形象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比选),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策划阶段性新闻宣传方案。
主动围绕重大节点或活动开展主题宣传策划2次/年。
(2)福建联通新浪微博运营策划,微博日常宣传内容设计和制作。
①工作日每天提供发布条目不少于10条,原创不少于3条;
②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提供发布条目不少于5条,原创不少于2条。
(3)利用热点话题,拉动微博粉丝互动,提升微博影响力。
①微博粉丝保持持续增长,每季度净增2000名粉丝;
②微博影响力指数排名确保在全国联通省级账号的前15名(以联通各省官博指数统计报告排名为准)。
(4)按照联通宣传需求采编撰写宣传文稿。
2年采写不少于40篇宣传稿件,总共约8万字(按每篇按约2000字测算)。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限价,最高不含增值税总报价为40万元人民币,参选人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年以上。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或者企业形象策划或者企业宣传策划。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参选人若非福建省内注册企业,需在福建省内注册有分支机构或有常设办事机构。需提供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文件或用于办公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方或承租方必须是参选人或参选人办事机构名称。
2.3 能够提供与所应答物对应的,且符合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4 参选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至少为3人,其中:设置1名专职支撑人员,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1年以上服务通信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负责联通方与服务团队所有事务的总体沟通、协调、安排);设置2名主要服务人员:1名为采编人员,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省级新闻媒体从业经验,具有采访或采编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稿件采编撰写能力;1名为微博主创人员,大学本科学历,要求熟悉新媒体运作规律,有新媒体2年以上运作经验,具有文案采写、平面设计、视频编辑等能力。提供以上三类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参选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参选、以非法手段谋取中选等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参选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参选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采购项目需求单位在评审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价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7)参选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参选日(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比选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参选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参选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参选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参选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采购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参选人应于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向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3.3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3.4未在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登陆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应答联系人)信息添加。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27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开标室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联通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globalError.jsp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52号楼四层
联系人:叶海燕
电话:0591-87529682
传真:0591-87520706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fjrztx001@qq.com
银行账号:116040100100090216;
开户名: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工业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瑞纵通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3日
相关附件:
chinauni联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