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武汉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红光村、红庙村
工程建设规模:123668.28㎡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796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核城三期及四期15#、16#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期: 108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组成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5投标人近两年未发生亏损;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
4.1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在武汉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古月路中际天元大厦5楼)报名领取,凡有兴趣的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下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参加投标报名现场原件的审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其中“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二代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的资格证或上岗证、二代身份证、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出具);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且未发生亏损;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为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报名通过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以上相关证书需都在有效期内,否则该证书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9日9:30 时前至武汉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古月路中际天元大厦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新天大道古月路中际天元大厦5楼
联系人:李壮
电话:027-6956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