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人民大学北区锅炉房整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7月17日 21: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7月18日 09:00至2018年07月23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3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刁玉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905966、63905973 | ||
采购单位 | 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老师010-625110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刁玉蕊010-63905966、63905973 | ||
附件: | |||
附件1 | 人民大学北区锅炉房整修工程招标公告.docx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大学北区锅炉房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大学北区锅炉房整修工程
项目编号:XHTC-GC-2018-03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玉蕊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66、639059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人民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010-62511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玉蕊010-63905966、6390597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不适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对应资质的2018-2020年年度中央机关工程定点项目施工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包内企业],外地企业须具备《外地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许可证》;3.3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有已竣工合同额48万元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9:00至2018年07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300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规模:主要包括人民大学北区锅炉房装修改造施工。
7.1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7.2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8年7月18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7.3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文件);
7.4投标申请人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需携带并递交的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件可登录http://www.ruc.edu.cn/公告栏内相应公告下载,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建安B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央机关工程定点项目施工企业入围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复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5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人民大学网站(http://www.ruc.edu.cn)发布。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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