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棚户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衡山路给排水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的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工期:
2.1建设地点:高新区(新市区)衡山路。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衡山路新建给排水工程,道路起点黄山街, 终点泰山街。道路等级为支路,道路红线宽度34m,给水长度240米,排水长度710米。给水管径为DN300,排水管径为DN400。
2.3施工工期: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30日。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衡山路(黄山街~泰山街),给水长度240米,排水长度710米。
投资金额暂定:194.00万元。
2.5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全部的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必须为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5、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必须为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须知:报名时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地点: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F室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2日(每天10:30—19: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娜娜 0991-8809577 1366992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