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硅片、电池片及电池组件产品研发和生产经营。根据生产需要,现对101屋面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目前刻蚀废气系统处理后的氮氧化物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一级标准,即浓度小于240mg/m3,不能稳定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小于30 mg/m3的标准,因此,需要进行废气处理系统改造。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氮氧化物废气处理装置5套(含吸附剂、设备附件)。
(2)备品备件及易耗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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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吸附剂 |
/ |
项 |
1 |
满足5台氮氧化物废气处理设备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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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备品备件和易耗件为质保期外所需数量,质保期内不满足使用,厂家免费提供。 |
(3)专用工器具:免费随机一套。
改造设备所需的任何部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
设备要求达到以下要求:
① 保证NOX排放浓度<30mg/m3,吸附剂的使用寿命要求≥12个月。
② 废气处理方式采用吸附式。
③ 吸附剂具有耐水性(目前我司烟气湿度≥99%)。
④ 设备吸附剂装量较小,更换方式简便,以容器方式整体更换,可以实现自动监控NOX浓度及风量数据,具备在线自动反洗功能。
⑤ 本工程可用占地总面积为7000*18000mm,屋面承重荷载为500N/m2。
⑥ 产生的废水污染物浓度限值:COD<100mg/L,氨氮<15mg/L。
⑦ 目前我司四条生产线,各产线排风NOX浓度按1500mg/m3考虑,通过改造后,处理能力必须满足NOX<30mg/m3,NOX处理效率≥99%,并且排放浓度稳定,具有可控空间。
⑧ 满足车间每条产线生产需求:风压(<-300pa),风量(>1400m3/h),并具有可调控空间。
⑨ 设备安装影响车间总时间<10天。
⑩ 设备单独处理NOX废气,处理后的NOX排放管并入原酸雾洗涤塔。
(2)投标人根据废气改造方案负责对现场设备的拆除工作,需拆除的设备包括:干式吸附塔2台,拆除后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根据废气改造方案负责对现场拆除后的空地,建造设备房及配套设施,安装5台氮氧化物废气处理装置;
(4)投标人负责改造涉及的二次配工作;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硅路4号,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101屋面设备安装现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到货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设备生产企业,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承担,拟委托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在合同商谈时提供。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电池或半导体行业废气处理业绩,排放标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OX<30mg/m3(附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8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月24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5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8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李明娜
电 话:0971-6322921
传 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