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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 2018 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延期公告

   日期:2018-07-18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吉州水利局及昌吉州财政局以“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已经由昌吉州水利局及昌吉州财政局以“昌州水字【2018】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昌吉州财政局以昌州财农【2017】121号文下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阜康市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本次实施滴灌面积4886亩,位于屯庄村1#系统(1125亩)、屯庄村2#系统(875亩)、幸福路村1#系统(963亩) 、幸福路村2#系统(670亩)、水磨沟村1#系统(1253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幸福路村1#系统(963亩) 、幸福路村2#系统(670亩)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

施工二标段:屯庄村1#系统(1125亩)、屯庄村2#系统(875亩)、水磨沟村1#系统(1253亩)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

监理标段:滴灌面积4886亩施工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

4、工期:计划2018年8月3日开工,2018年10月31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招标控制价(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

6、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2施工标段: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3监理标段: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6.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申请人。

6.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7.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730日,具体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四厅一标室。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新疆经济报》发布。

招 标 人: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站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乌奇东路72号

联 系 人:董欢

联系电话:0994-3230356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 系人:王轩

联系电话:0991-26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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