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JHFCX20180718
1、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专家公寓楼食堂室内维修及室外工程经塔城地区发改委以塔地发改投资立[2015]10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人民医院专家公寓楼食堂室内维修及室外工程
建筑规模:室内:墙面刷乳胶漆,矿棉板天棚,室内地面贴800*800地砖、卫生
间地南贴300*300地砖,墙面贴300*600砖墙,室内电气、给、排水;室外:铺
花砖地面:800㎡,铁艺围墙:60米,屋面维修SBS防水层等室外其他工程维
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塔城地区人民医院院内
总投资额:暂定65万元
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8年9月13日 工期(日历天):30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203室)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地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孛珠山 褚君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