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学校综合楼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8】25号文和隆发改【2018】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隆回县高平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高平镇中学综合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高平镇
2.3 规 模:隆回县高平镇中学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2341m2,层数为五层,檐高18.15m,框架结构,总投资约434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经隆回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和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万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 年 08 月 09 日 16:00 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7月 20 日至2018年07月 26 日17:00止(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其他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08 月 10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com)网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10.2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中标之后,整个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业主单位和教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
10.4中标公司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通知隆回县国税局、地税局管理人员确定该项目的税及申报缴税方式,执行隆办发【2017】2号文件。
10.5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违者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高平镇中学
地 址:隆回县高平镇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2119275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60号雅苑国际22楼
联系电话:0731-85861857
联 系 人:刘女士 谌先生
电 话:18773927879 1538800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