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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龙路(田红东路-田心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日期:2018-07-19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藏龙路(田红东路-田心大道)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审[2016]188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藏龙路(田红东路-田心大道)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发改审[2016]18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藏龙路(田红东路-田心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藏龙路(田红东路-田心大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轨道科技城南部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南起田红东路,北至田心大道,全长340米,标准路幅宽度40米,双向6车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电力管沟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77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370.6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 10日历天,设计工期 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桥梁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6  招标范围:①勘察范围为完成本招标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等),提供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②设计范围为完成本招标工程设计任务书中的所有设计任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各阶段相关工作配合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本招标工程拟任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

3.7  本招标工程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准)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本招标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2018 7 19 日~2018年 8 9   9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公共资源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答疑”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9   9 00 ,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公共资源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868607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铜霞西路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731-221927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一栋915室

联   系   人:陈旭

电        话:0731-2213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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