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准东开发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进行招标代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准东开发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更新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码:W-XJXSZB2018-25-CG
三、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供应商资格:
(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3、投标人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的关系;
5、 投标人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来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2、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3、购买招标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①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9日 至2018年7月25日 期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德安公寓B座1102室)购买文件,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 7月27日上午11时00分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昌吉市天润酒店5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7月19日 至2018年7月25日止(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疆信息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万春 0994-69285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会 0994-2521833、15292649399
2018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