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生产单位液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404099)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编码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10816772 |
液氨 |
液氨\≥99.6% |
吨 |
8500 |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
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量,货款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2交货日期:2018年8月15日开始供货。
2.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批次的100%货款。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2.6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2)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至少2项液氨供货业绩合同,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投标现场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原件现场递交,未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将否决投标;
(3)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贸易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许可范围应涵盖投标产品;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委托运输则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签订的委托协议);
(5)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13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26会议室。
5.2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和神华招标网 (www.shenhuabidding.com.cn )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
邮 编:750004 |
邮 编:750001 |
联 系 人:郝善壮 |
联 系 人:李越堃 |
联系电话:0951-6970387 |
电 话:0951-6971426 |
邮 箱:9921521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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