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自治区林业厅(新林计字【2017】1046号)、《关于对喀什地区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湿地保护与恢复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我单位2017年中央财政湿地补助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及实施方案批复已下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招标范围
2.1.第一标段:总体规划及科考报告、视频资料拍摄
2.2.第二标段:生态环境监测工程
2.3.第三标段:宣教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警示宣传牌
2.5.监理标段:对本项目宣教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警示宣传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第一标段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咨询丙级(含丙级)或林业工程咨询乙级(含乙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
2.1第二标段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和经验(经营范围须满足生态监测或计算机技术服务等招标要求)的合法企业;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第三标段资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监理标段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从2018年7月23日10时30分到2018年7月27日19时30分
2.领取时间:2018年7月28日10时30分到2018年8月1日19时30分
3.地点:喀什市阳光小区C区一栋一单元7B
五、发布公告的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喀什日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塔什库尔干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联系人:魏凯 电话:18799559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