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及服务(政府采购编号:永江财采计-2018-000080、招标编号:0623-1871N110406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
1 |
呼吸机 |
1台/套 |
46.00 |
235.00 |
腹腔镜 |
1台/套 |
189.00 |
||
2 |
脊柱内镜 |
1台/套 |
260.00 |
385.00 |
麻醉机 |
2台/套 |
125.00 |
注:各投标人可按包号对以上设备进行投标,本项目将按包号分别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指2018年4月-2018年7月的连续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18年4月-2018年7月的连续的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指2018年4月-2018年7月的连续的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指2018年4月-2018年7月的连续的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5日起至起至2018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503室/1505室)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行政章(加盖的公章为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未加盖投标人行政章或资料不全的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2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到帐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为:标段一: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肆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十章)。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2018年08月02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纸质质疑送达本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地点和采购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湖南永州江华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 0746-2311781
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省植物园北门旁)
联 系 人: 雷烨 唐英姿 朱灿灿
联系电话:0731-84522888/85868278
邮 箱:hnzb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