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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监理

   日期:2018-07-31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核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乐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河北省新乐市承安镇张史庄村
2.3建设规模:长1.445公里,改造面积13549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改建或大中修或养护改造)的监理任务,且里程长度不少于2公里。
3.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担任过壹项以上同类工程监理负责人。
3.4投标人信誉良好,在过去1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企业近一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无严重失信且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行为记录(以开标当天“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且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范会军
联系电话:0311-88554516
地 址:新乐市新开东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311-86218680、14730678079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时代方舟A座1-701室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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