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项目投资科【2018】0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新乐市承安镇
2.2建设规模:安承公路京港澳高速桥至107国道段改造工程,长1.445公里;工程位于承安镇张史庄村。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 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具有近3年已完工二级公路业绩2项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或以上)。
3.2企业近一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无严重失信且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行为记录(以开标当天“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开标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范会军
联系电话:0311-88554516
地址:新乐市新开东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时代方舟A座1-701室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14730678079 0311-8621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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