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优化修编项目现准备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优化修编项目 ;
2.2、建设地点: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4、规划修编周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舜皇大道片区范围为南起南甸路,北至南平路,西起潇湘大道,东至湘江西岸;
2)、长丰工业园片区范围为南起城南大道,北至南甸路,西起潇湘大道,东至湘江西岸;
3)、城南大道以南片区为南起石塘路,北至城南大道,东起湘江西岸,西至零陵南路。
以上3个片区总规划修编面积为1953.4公顷。
2.6、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
2.7、规划修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编制,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合格。如果投标申请人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除上述要求外,还必须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城市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项目其他成员必须五人以上(含5人),均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以下专业;城市规划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道路交通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园林绿化专业1人。
3.5拟任本项目组的成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A、投标单位属企业的,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8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及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ƒ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B、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6企业及拟任本项目组的成员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7.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永州市总部经济大厦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7746968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 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潇湘阁一栋一单元5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874625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