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恰夏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城市恰夏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第二标段,已经塔地水发2017 [205]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乡镇自筹,目前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塔城市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建设地点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塔城市恰夏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改造3条支渠,总长度为6.12km(一支渠0.353km、二支渠0.258km、三支渠5.509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11座。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单位与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4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5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30在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塔城市光明路福美家园1号楼一单元202室)报名。报名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类似企业业绩及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以上资料均审核原件,留存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二套,通过报名即可获得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伟杰 联 系 人: 孟婷
电 话:18935808867 电 话:0901-6851333、18129018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