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行政后勤电气用品采购项目已由 湖北中烟 以 鄂烟工董决【2018】4号文件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行政后勤电气用品采购项目2.2项目编号:HBCZ-18070170-181402
2.3招标范围:
标包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预计年采购金额(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 | 一批 | 26.9 | 3 |
2 | 厨房用具 | 一批 | 9.7 | 3 |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服务期限1-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招标人年度供应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入库后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评标办法依据中烟办【2012】313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根据需求确定磋商周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相应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有特殊资质要求可增加)。3.2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根据项目需要设定):如是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拟投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根据项目情况,申请人可以定为制造商,也可以定为制造商或代理商)。
3.3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出具的近三年内关于投标人企业、法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近3年内进入烟草行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以烟草总公司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3.8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上述标包中的2个标包投标,中标2个标包。
3.9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6日(周末除外),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七楼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8 月 28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4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www.hubeibidding.com)、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上发布。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军民路五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胡敏 联 系 人: 张虹、邓凡平
电 话: 电 话:027-87816666转8916、1552730707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1136530510@qq.com
2018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