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苏市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乌苏市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维修改造物业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苏市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家属区维修改造物业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FCXZC20180802-4
三、采购人:乌苏市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包一:环卫设备(包括供货、调试、验收、车内外装潢及质保)
包二:扫雪设备(包括供货、调试、验收、车内外装潢及质保)
2、技术参数、规格、数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预算:包一:最高限价287万元 包二:最高限价56.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达到本项目的要求;
3、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4、提供产品质检报告,产品使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5、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须为列入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需提供《公告》下载件进行验证;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相同规模及以上的设备类似业绩;
7、本次招标采购不接收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设备销售的授权书、产品质检报告、产品使用地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近三年的类似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开标时提供。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734号)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包一为叁万元(30000元),包二为壹万元(10000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下午16: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苏分公司(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734号)
九、采购人:乌苏市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冰 联系电话:18097739168 0992-851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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