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检察机关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现对《涟源市杨市镇中心学校食堂建设项目》有关内容予以修改,公告如下:
1、删除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项“投标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 7月27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条款内容。
2、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不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本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涟源市杨市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97388270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龙先生
电 话:15111266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