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去污与粉尘收集装置研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8WXR073C11506BD/ZBDL-2018332
2.2项目名称: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去污与粉尘收集装置研制
2.3项目概况:去污与粉尘收集装置为用于热室内专用设备表面放射性去污的单台套自动化设备,需要包括去污专用工器具、专用定位和动力提供装置及放射性粉尘收集装置,项目资金费用已立项。根据项目进度要求,现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壹套“去污与粉尘收集装置”的研制、调试、制造、预验收、安装、调试、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详细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地点:天津市指定地点(调试阶段)/甘肃省嘉峪关市•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生产厂区(终验收阶段)
2.6交货期:
源地验收:2018年10月31日前;
完成安装调试:2018年3月15日前;
完成验收:2019年6月31日前。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去污与粉尘收集装置研制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打包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8月6日12:00—2018年8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9月4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一、二级均可)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非标设备的研发制造能力,且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金额100万元以上)。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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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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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10-88023034-806 邮编:10084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B栋1层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