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阳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已由祁阳发改委核准编号[2018]02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祁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阳县“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
2.2建设地点:祁阳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完成县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费用为¥1523650.00元。
2.4招标范围:祁阳县十三条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5设计周期:共120天(日历日)
2.6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和水利专业现行设计编制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任项目设计编制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提供近3个月(2018年03月-2018年07月期间)的社保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网上截图)。
3.5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转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详见招标文件。
5.2缴纳时间:2018年08月28日(北京时间)1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单为准。
5.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08月06日~2018年08月11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zb.hnsggzy.com)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665042)。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费用支付采用投标现场现金支付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采购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三楼开标室)。
8、 设计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的投标申请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祁阳县水利局和祁阳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3222554.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lzb.hnsggzy.com/) 和永州市公告资源交易(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祁阳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祁阳县滨湖路1号
联 系 人:王玲成
电 话:15386297788
招标代理: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梅湾路138号
联 系 人:陆海波
电 话:18974669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