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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环卫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8-06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沙高新区环卫基地项目(一期)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6]129号文批准建

长沙高新区环卫基地项目(一期)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6]1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p,现对长沙高新区环卫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高新区市政园林环卫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长沙高新区环卫基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福西路与华龙路交界处西南角;

 4、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100平方米,主要新建综合配套用房4180m2、1-3#服务用房2220*3m2、活动中心2220m2、综合仓库1600m2、机修及配套车间2840m2、垃圾站360m2、1-3#大门传达室80m2+130m2+30m2、公共设施及室外工程等;

5、项目总投资:约8650万元;

6、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设计招标范围为总包干设计,任何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均含在设计中,且要达到能直接施工的深度,包含工程绿建咨询(一星),规划用地范围内规划总图专业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监控、声光电、智能化、暖通空调、装饰装修(公共区域)、电梯、消防、人防、室外综合管网工程、景观园林绿化、亮化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精装修、厨房工艺、幕墙、弱电等需要进行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含专项设备材料清单),以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各阶段验收等配合工作)。

(2)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7、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含勘察20天);

(1)方案设计阶段(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中标后 10日历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地勘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5)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6)绿色建筑设计等工作随着设计和审批进度及时完成。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拟投入设计人员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2018年7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2018年7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拟投入的设计人员必须亲自进行设计。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5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

十五、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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