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中厦▪新城颐苑北区一期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澧县中厦▪新城颐苑北区一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事项作以下变更:
删除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和要求。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澧县中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