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洋路(文津街-崇法大街)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洋路(文津街-崇法大街)新建工程施工已由滦南发改审批字【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核准号为滦发改招2017-2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南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信洋路(文津街-崇法大街)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信洋路(文津街-崇法大街)新建工程施工。
2.2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占地44.17亩,北起文津街,南至崇法大街,与福海大街、仁河大街相交,全长988.806米,红线宽30米,道路断面为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2米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铺设污水、雨水、给水管线各970米,实施路灯、绿化等工程。
2.3建设地点:滦南县。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0月5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3月3日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18年8月9日8:30至2018年8月13日下午17:30止。
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年8月20日下午17:0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滦南县城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原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原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南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滦南县城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
邮编:063500
联系人:毕长东
电话:0315-41222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坛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396号
邮编:056000
联系人:李松泽
电话:18503109817
特别提醒: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原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原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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