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发电  内蒙古  核电  风电  辅机  钢球  斗轮机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三标段施工

   日期:2018-08-09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核字【2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核字【2013】23号批准建设;以2014-001号文件核准招标,并在平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三标段施工
2.2建设地点:平泉市杨树岭镇
2.3建设规模:处理规模100t/d,主要是建设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1处(杨树岭镇)垃圾集中处理场。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2.6计划工期:32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9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07月31日(2018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场区内综合业务楼、综合车间、渗滤液调节池、挡墙主体建设任务)。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入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证件(建安C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18年8月29日9时30分内内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验证通过的市场主体,其注册信息将统一上报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市场主体需登录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选择信息验证地点,并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点进行现场验证。(2)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使用的用户名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注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的法人身份证号后6位。
4.3在承德市(市本级或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且尚未验证的市场主体,需重新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
4.4未注册过的市场主体,直接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完善相关信息,选择验证地点,携带相关信息原件到验证地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组件。此库为承德市统一数据库,不管在承德市使用此平台的任一县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承德市任一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均可登录
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6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注册及下载文件事宜,因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等造成的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8月17日11时00分前,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或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17时0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金锋(建设单位代表)、姜婷婷(高级工程师,招标小组负责人)、冯国宁(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王国卿(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徐佩世(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李朝聚(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泉县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泉市平泉镇环城路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
邮 编:067500 邮 编:050091
联系人:金锋 联系人:王国卿
电 话:0314-6030816 电 话:0311-83999108
传 真:0314-6030816 传 真:0311-83998285 he
 
扫一扫快速入网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