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已经长发改审[2016]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开铺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长沙市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拟将污水处理厂扩建9万吨/日处理规模,并将一期10万吨/日规模的出厂水质提标至准四类。
2.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厂区及厂外工程的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勘察周期: 30 日历日(含出正式报告)。
2.6勘察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达到合格。
2.7勘察深度:本项目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4本项目项目勘察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4.2 入围方式:“合格入围法”,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4.3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代表及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成,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整个资格审查的过程由行政监委监督。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的规定执行。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资格审查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资格。
7、报名时间及方式
7.1 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3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
7.2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复印件(处于有效期内)或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复印件(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网页为准)。
注:1、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1套包括以上所有证件、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7.4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8、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8.1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8 月 14 日 09:00 时整(过时到达的将不予接收资格审查资料)
8.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屏幕。
9、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9.1基本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9.2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
(6)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原件(处于有效期内)或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查询结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网页为准)。
注:1、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投标报名资料一致的原件(详见招标公告第7.3条内容)。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及报名资料复印件。如发现提交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基本资格审查现场者,应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前出示省(市)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基本资格审查后,投标人凭入围通知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ggzy.changsha.gov.cn 上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谢先生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电 话:0731-84452818